马鞍山市水利局获“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4-11-03来源:马鞍山漏水检测
由省人社厅、省河长办、省林长办联合表彰的全省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近日揭晓,马鞍山市水利局获“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称号。在10月24日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上,省水利厅副厅长徐维国、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小勇等为获奖单位颁发了奖牌,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周拥军上台领奖。
近年来,马鞍山市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治水重要战略思想,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努力提升河湖管护水平,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加快建设幸福河湖。一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做到“有人管”“管的住”“管得好”。市水利局设河长制工作科专门负责河长办日常工作,于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市县乡村4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实现“有名”。坚持开展常态化河湖暗访,2018年以来,市级暗访交办问题938个,针对长期未完成整改的涉河湖突出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单9份,一批久拖不决的涉河湖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成功建设省级幸福河湖14个、市级幸福河湖13个,初步实现“有能有效”。二是持续清理整治河湖“乱象”,切实改善河湖面貌。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非法矮围整治、打击非法采砂等专项行动,拆除水阳江、石臼湖等重要河湖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1372处、大小庙宇24处,清理筑堤养殖12处、子堤长度7.8公里,查获非法运砂船舶52艘、非法采砂船舶32艘。三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推进节水护水。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对全市354个取水口进行复核登记,完成15个问题线索整改;加快用水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水权确权登记,完成3笔水权交易;指导花山区、雨山区完成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建设资料报审;基本完成节庆广场“全省节水教育宣传基地”建设。四是大力推进制度建设,构建河湖管护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陆续出台了协助单位工作细则、问题交办分办督办等多项制度,在全省率先组织编制了第一部河长制湖长制地方标准,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和河湖警长制。与南京、合肥、芜湖等周边地市在14条跨市界河湖全面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并于2023年11月顺利承办南京都市圈联合河湖长制第二次联席会议。创新成立全国首家民间河长联合会,推动治水工作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转变。
我市受表彰的还有,花山区夏德明获“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工作者”称号,当涂县晋刚、含山县裴仁海获“全省推行河湖长制优秀河湖长”称号。
- 新闻来源:马鞍山市水利局
- 原文链接:https://slj.mas.gov.cn/xwdt/xyjj/2005529041.html
